|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7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推动新思想走进基层,将理论学习与到社区、挂钩扶贫点开展精准扶贫、整治环境、廉政教育等服务实践活动相结合,并利用“学习强国”App提高学习效果。二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讲党课、现场观摩、警示教育、网络学习、集中测试、交流发言等方式不断丰富学习载体,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并及时根据市委的要求,随时调整和增加学习的内容。由机关党支部牵头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全体党员干部的读书学习笔记,彻底杜绝“干部学习笔记内容零乱、空洞,补记痕迹重”等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妇女代表、执委和常委的作用,围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家庭教育、区域化妇联组织建设、技能培训提升妇女素质等八个专题组织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贯彻落实省委控辍保学有关工作要求,妇联系统专兼职主席、执委8977人参与调研走访和“下农村,进家庭,找家长”劝学工作,动员1251名辍学学生返回校园。组织家庭教育大讲堂乡村行公益巡讲活动9场,为3177名家长和老师开展家庭教育指点迷津。
(二)关于“重要项目跟踪管理不够,项目监管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对“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母亲水窖工程”“巾帼示范创建”和“妇女创业贷款”等重点项目采取事前申报评估、实地核实,事中实地指导、督促检查,事后按协议内容检查验收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并以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作为项目实施的风险点进行防控。二是进一步规范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流程。按照项目服务评估、督导合作协议“两分开”要求,规范协议内容,杜绝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现象的发生。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责任体系。调整充实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计划,印发了市妇联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机制。三是对曲靖妇女网和“珠源女性”公众号进行规范管理。落实“谁报送谁负责”,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的制度,确保运行维护管理严格有序。加强对微信群的监管,注重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在群里发布妇联工作动态和工作要求,积极传播党的声音,传递正能量。
(四)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动11.7公里的通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完成2018年度5万元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在12个村民小组规划建设36个垃圾池,协调有关部门投入资金33万元。二是针对每户不同情况,细化扶贫措施,因人施策,在保证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提升脱贫质量。组织两期150人的种养殖技能培训,因地制宜推广发展新品种辣椒种植537亩,覆盖贫困户30户,贫困户占比40%。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规范会议的流程。做到会前充分准备酝酿,会中开诚布公,直面问题,会后认真整理归档,并抓好问题的整改。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党组成员主动带头并结合会议的主题与单位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用心准备发言材料,杜绝拿来主义及照搬照抄。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及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可查。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按期、及时完成换届工作,并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将市妇联机关党支部划分为2个党小组,各个党小组按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要求召开会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和影像的留存。三是加强对党课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形势和单位的实际,认真整理撰写授课的内容,确保党课学习效果。四是创新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采取点题与选题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家风家训家教进社区、党员进村遍访贫困户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学习实践内容。
(三)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完善市妇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事先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并邀请相关的同志列席,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纪实制度。由办公室及时完善做好相关议题记录,并认真整理归档,确保重大事项有迹可查。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程度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公示,程序透明,结果公开。二是制定《曲靖市妇联选拔任用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实施备案方案》,进一步规范市妇联机关内设机构干部选任工作。三是详细记录动议、推荐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等情况,并将民主推荐票,考察谈话记录归档保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召开2次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主动抓、部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研究制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四风’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纠治”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的实施细则,对照存在问题再次学习、领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守财经纪律,严格经费预算要求和开支范围,规范公车使用程序,厉行节约。三是修订完善《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六项制度,印制公务接待审批单、报销单和差旅费审批单等报销单据,明确报销要件,杜绝无公函接待等现象。
(三)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风险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整改落实。规范会计科目使用和账务管理,理顺审批支出流程,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等工作,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可查。二是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财经知识和政策法规法律的学习,组织参加有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个别报销佐证材料不齐全等问题进行核对,找出原始资料进行了补充,同时要求经办及审核人员今后要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3123236;电子邮箱:bgs23236@126.com;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146号。
中共曲靖市妇联党组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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