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认真践行“枫桥经验”,打造控申工作升级版,利用补充调查、公开论证、检调对接等多种刑事申诉案件办案手段,成功办理了多起争议较大、疑难复杂案件;本着真心为民、用情于法的指导思想,增强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调处、化解双方的矛盾方面,加大对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调解工作力度,最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连续二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桂艳萍
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奋战在公诉、侦查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等打击犯罪的一线部门,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十佳侦查监督员”,被曲靖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干警”,被评为“2017年度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何楚云
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审判、侦查监督和审查起诉工作,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业务能力突出,参加工作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600余人,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良好的职业素养、专业的办案能力、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受领导和同事好评。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在曲靖市检察机关“青年公诉人论坛”活动中荣获二等奖,被曲靖市妇联聘请为曲靖市妇女儿童工作培训专家,被评为“2018年度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荣获2019年曲靖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