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李忠桥)“我提点建议,就是有关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告知程序要明确。”“我们过去没有相关执法依据,没有主体资格,工作开展起来很尴尬……”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宝友率调研组到罗平县调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立法工作,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围绕《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地方性法规相关情况及立法时机、立法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调研。先后到罗平花海大道、金圭大道违法建筑拆除点进行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就当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在执法中运用法律法规情况,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置与职权范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难点、盲点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立法建议等内容听取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罗平县汇报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机构,明确执法权责,规范执法程序,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优化体制机制,强化职能职责,坚持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方式,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参与支持意识。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纷纷为立法调研工作建言献策,提出各自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认为,罗平县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有效开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为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值得学习和借鉴。开展立法调研是为了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多方听取立法建议,并通过立法更加明确执法主体、提供更加详实的执法依据、指导更加规范的执法程序,促进城市发展朝着更加科学高效的方向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