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3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这是继2017年推出“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推出“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举措后,又一项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的举措。
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持续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特别是2018年5月,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部分申请材料的举措出台。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包括开户、提取、转移、封存、销户等)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申请和贷后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离退休证明和购房首付款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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