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清晨,妻子很早就起床去上班,接着儿子也去上学,精神抖擞。我起床的时候,已经是7点多了,屋里一片宁静,东方一片鱼肚白,而我感觉头重脚轻,仿佛日夜颠倒。
曾经,我在某企业实习过三天,那时正是很冷的冬天,我虽然坚持早起了三天,最终被淘汰,但那股子精气神至今回忆起来仍然饱含温度,那种青春的朝气伴随左右,有醍醐灌顶之感。我感谢这三天,上天好像给我打了鸡血,但是毋庸讳言,青春没能永驻,我没能坚持,短暂的三天仿若遥不可及的过往。
闲下来后,我的人生没有了规划。那种只争朝夕、开天辟地的朝气不知到哪里去了。我疑惑,但也无可奈何,扪心自问,这几年来我似乎失去了清晨应有的一切——清新感、蓬勃感甚或那种笨拙而大气的厚重感。我皱眉,我懒惰,我郁闷,我偃旗息鼓,这一切都与“一日之计在于晨”相背离。每当我打起精神写作的时候,似乎物换星移,我俨然与清晨格格不入。我是吃多了安眠药还是受了什么蛊惑,我不知道自己做了多少不合时宜的梦。所以,我像一个无知者无畏的小丑,却难以掩饰心中的疲倦和哀伤。
那一天,我看到余秋雨先生的《白马》,开篇写道:“那天,我实在被蒙古草原的胡杨林迷住了。”本来以为他要写胡杨林,不想随后他讲了一个小故事,故事的起因是一匹白马的身影由远而近。有白马就有骑手。这个骑手要到镇上去买一袋酒,他要骑八十公里。
为了一袋酒,如此的兴师动众、不辞辛劳,仿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按说这个小故事很平凡,没有什么逻辑或修辞上的毛病。但不想余秋雨话题一转,“我眯着眼睛远眺,心想:他不知道,他所穿过的这一路是多么美丽;他更不知道,由于他和他的马,这一路已经更加美丽。我要用这个景象来比拟人生。人生的过程,在多数情况下远远重于人生的目的。但是,世人总是漠然于琥珀般半透明的胡杨林在薄雾下有一匹白马穿过,而只是一心惦念着那袋酒。”故事蕴含诗意,戛然而止。
我的生活为什么不快乐,为什么振奋不起来?这个小故事给了我最佳答案。我心中一直有一匹快乐的“白马”,外界虽没有琥珀般半透明的胡杨林和薄雾,但一有“白马”穿过,便心中升腾起点点涟漪。然而,兴之所至,也许就对“白马”漠然,而是一味惦念着那袋“酒”。
我的现状如这个真实的隐喻一般,照亮我的胸膛。清晨的时候,万籁俱寂、空山回响,却无法高山觅知音,一览众山小。如混沌开天一般的清晨,谁会为了“一袋酒”千里走单骑,不辞辛劳骑行八百里呢?但存在即合理,有了白马这匹象征浪漫情调的“千里马”,骑手已经看不到胡杨林,他被那袋酒蒙蔽了双眼,白马始终在骑手的胯下,骑手却视若无睹。
而我的“白马”,是清晨的第一滴露珠,是一抹明亮而氤氲的阳光,是某种灵感的迸发和诞生,还有那句对亲人的寒暄——早安!阳台上鲜花盛开,此时闲庭信步,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卷天外云卷云舒。
余秋雨先生最后感慨道:“第一,过程高于目的,白马高于美酒;第二,过程为什么高?因为它美;第三,美在何处?美在运动中的色彩斑斓,美在一个青春生命对于辽阔自然的快速穿越。因此,美是青春、生命、自然、色彩、穿越!”在我的世界里,青春已经远逝,生命在繁复的过程中却慢慢变得清晰,因此在自然面前显得特别的“自然而然”,经过穿越后的人生,不就是“美”和“快乐”、仿若“海市蜃楼”的完美呈现吗?
我突然觉得自己获取了某种心灵感应,我心中的“白马”不在梦中,就在手中。情绪,却再也没有说过不去上学。希望女儿健康快乐地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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