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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
经过前期大量调查取证工作,麒麟警方侦破的云南省公安厅督办案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3.15专案”正式移送起诉。
该案的告破成功摧毁了一个生产、销售伪劣食盐犯罪团伙,马某福等7人被依法起诉,涉案总价值300余万元,查获并追回假冒“白象牌”伪劣食盐360余吨。
——麒麟警方
案情回顾:
3月13日,一女子(保某)拽着一男子(李某文)来到文华派出所报案。
保某
3月9日,我向李某文购买了30吨“白象牌”食盐,后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批“白象牌”食盐是假盐。
李某文
这怎么可能……
接报后,麒麟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文华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在位于麒麟区某酒店旁仓库内,查获李某文销售给保某的“白象牌”加碘精制食盐13吨,曲靖市盐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对查获的“白象牌”食盐进行随机抽样取证,后经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鉴定,该批“白象牌”精制食盐系假冒商品。
据李某文交代,他销售给保某的该批“白象牌”食盐是通过联系其同学邹某购买,而邹某又是通过马某福购得假盐。2018年3月15日,专案组民警在昆明市盘龙区将马某福抓获,并在昆明大板桥某KTV附近一个仓库内查获了70余吨已翻包好的“白象牌”加碘精制食盐(500克包装)。随后,专案组民警陆续抓获了生产假盐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兴、马某界。
经查,2017年12月2日,马某福受生意伙伴彭某邀约做“翻包盐”生意,并由马某福负责联系销路。同时,找来马某顺、马某兴、马某界3名工人,在昆明大板桥某KTV附近租用一个仓库,购进翻包的机器后,开始了“白象牌加碘精制食盐”的翻包、销售,形成马某福负责销售、马某顺等人负责生产的制售假盐体系。经查,自2018年1月至查获之日,马某福将翻包的“白象牌”精制食盐卖给曲靖的邹某以及昆明、宜良、景洪、保山昌宁等地,共计360余吨。曲靖的邹某则伙同李某文、胡某将购买的翻包“白象牌”精制食盐销往曲靖麒麟区、宣威市、富源县、罗平等地。至此,一个食盐制假、售假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此外,经专案组查实,翻包用的食盐是由彭某联系购买的,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嘉州牌散装盐,该盐售价为580元一吨,但经翻包后可卖到3000元到3300元一吨不等,其中的暴利可想而知。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福(男、40岁、昆明市寻甸县人)、马某兴(男、27岁、昆明市寻甸县人),马某界(男、25岁、昆明市寻甸县人)、邹某(男、32岁、曲靖罗平县人)、李某文(男、34岁、曲靖市罗平县人)、胡某(男、34岁、曲靖市罗平县人)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嫌疑人马某顺(男、45岁、昆明市寻甸县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麒麟公安分局依法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