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即日起,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交警大队在麒麟中心城区试点实行机动车违章停车处理新模式,在治理机动车违停时将试行先警告再处罚,对影响交通正常秩序不大的机动车占道违停行为,首次发现将会向司机进行警告但不进行罚款处罚,给予违停司机改过机会。但是,经首次提示警告后仍然出现以上同类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在实际工作中,麒麟城管和麒麟交警实现数据共享,当发现机动车违停行为时,如果交警违章处理平台数据库中没有发现过去相同违章记录,则可以免去罚款,只进行警告处理。如果再次发生违停行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处以150元罚款。
具体试行区域包括:宁州路(不含)以东,瑞和西路(不含)以南,长征路(不含)以南,珠江源大道(含)以西,文笔路(含)以北,南苑路(含)以东,潇湘西路(源天碧水小区门口)以东,河滨西路(潇湘新区云水湾门口)以东,胜峰东、西路(含)以北的区域范围。
自2014年起,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麒麟区人民政府要求,以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目的,联合交警部门共同整治城区重点区域违章停车行为,取得显著成效,有效规范了机动车停放,减少了违规占用人行道路、不按停车泊位停放的行为。
此次“首违不罚”制度的试行,是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一种表现,首次违停不开罚单,能教育尽量教育,通过首次违法的警告,告知司机错误事实,比单一处罚效果要好很多。
孙永德 杜昕珏
编辑: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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