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5月31日,罗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进行“一标三实”工作中,群众主动联系民警将家中一杆“火药枪”上交,一并上交的还有当时核发的“猎枪证”。
近日,板桥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工作中,入户访查到板桥镇浙都村委会浙都村时,浙都村村民王先生主动找到民警,将一把生锈的火药枪交给民警,原来这把枪是王先生的父亲的,王先生父亲于2018年5月9日过世,王先生在清理老人遗物时,发现了“火药枪”,虽然已经生锈,没有火药,但害怕放在家中出现问题。一并上交的还有当时核发的“猎枪证”。
民警对群众主动上交猎枪的行为予以表扬,目前该枪已按照规定上缴。
科普:持有“猎枪证”依然不能在自己家中藏枪。
吴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