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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眼狼!富源一男子与父亲发生争吵,竟纵火欲焚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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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8-5-12 07: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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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讯“作为父亲,我已经谅解了儿子,他也是一时感动,希望法庭斟酌他的认罪态度,从轻惩罚。”这是一路儿子纵火欲焚父亲案庭审中,鹤发老父当庭提出的体谅请求。曲靖市中级群众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故意杀人案二审审理,克日判决采纳袁某全上诉请求,保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今年26岁的袁某满是富源县得戛村民。2016年12月29日午时,袁某全因家庭冲突与父亲发生争持,一怒之下找来几捆玉米秸杆放在家中屋内扑灭,并手持铁锤将老父堵在屋内没法逃走。火情发生后,老人电话向女儿等人求救,后女儿赶到后救出他。因触及故意杀人犯罪,袁某全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被害人自愿对袁某全暗示体谅。

法庭审理以为,因家庭冲突,袁某全采用纵火的方式意图不法褫夺他人生命,且行为有悖人伦道德,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手段较为卑劣,应从重办处。鉴于其在犯罪实施进程中因被害人家人实时解救,致使犯罪行为未能得逞,系犯罪得逞及归案后照实供述犯罪究竟等情节,法庭作出前述从轻惩罚。

一审判决宣判后,袁某全以没有杀戮父亲故意,也无杀戮父亲的动机和目标,请求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

二审审理同时以为,袁某全的行为系屡次表露欲杀戮被害人后采纳的积极行为,故其上诉提出间接故意行为不成能具有犯罪得逞形状的定见不能建立,法庭不予支持。

区鸿雁

编辑:曾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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