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务用车标识喷涂示意图
云南省公务用车标识喷涂效果图
云南省公务用车(执法执勤)标识喷涂示意图
云南省公务用车(执法执勤)标识喷涂效果图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6月30日,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从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悉,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省级公务用车应统一标识,喷涂“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0871-12388”字样,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未按规定喷涂,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各州(市)可参照省级做法,确定留用车辆监督电话,标识喷涂式样需严格按照统一规格、式样、颜色、位置喷涂,不得擅自变更。
哪些车要喷涂?
全省车改后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其他保留车辆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机要通信(非涉密)、应急、调研用车等,厅局级以下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省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要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已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喷涂制式标识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不再喷涂)和监督电话;用于行政执法的车辆要在车身适当位置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明显标识(已喷涂行业标识的除外)和监督电话;执法执勤用车按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志图案。已按公安部统一外观制式的警车和其他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明文规定实施制式标识,并已经统一喷涂标识的车辆此次不再实施标识喷涂,其余车辆需按规定喷涂标识和监督电话。
喷涂什么字样?
机要通信(非涉密)、应急、调研用车等,厅局级以下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省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标识喷涂字样统一为“公务用车”、“监督电话0871—12388”;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标识字样为“公务用车(执法执勤)”、 “监督电话0871-12388”。
喷涂什么颜色?
深色车辆:标识喷涂颜色为白色
浅色车辆:标识喷涂颜色为蓝色
各州(市)标识喷涂什么式样?
各州(市)可参照省级做法,确定留用车辆监督电话。各州(市)标识喷涂式样需严格按照统一规格、式样、颜色、位置喷涂,除因车门结构限制如防擦条等,可适当调整喷涂标识的行距外,其余不得擅自变更。
喷涂费用由谁承担?
原已喷涂“公务用车”增加喷涂“监督电话0871-12388”,每辆车360元,喷涂“公务用车 监督电话0871-12388”,每辆车520元。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标识喷涂工作什么时间内必须完成?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须于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
此外,实施方案中要求,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后,标识发生损坏的,要及时重新喷涂。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严重机械故障且无法修复需要报废和处置的,要及时清除标识。经批准的新购车辆(含上级调拨车辆)在注册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必须喷涂标识。实施标识化管理的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对不按规定喷涂标识的留用车辆,及违规违纪使用公务用车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拨付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