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银川晚报报道了《7岁男童从18楼楼顶不慎坠亡》一文,引起了读者关注。与此同时,孩子坠亡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天台、楼顶“生命通道”究竟该不该通等成为热议话题。
4月30日,刘先生带着7岁的儿子小刚(化名)来到宁夏银川市石油城燕祥家园小区参加了一场朋友聚会。其间,小刚独自从17楼沿着楼梯间玩耍。10多分钟以后,小刚在楼下被发现,据目击者说他是从18楼楼顶摔到了草坪里。
家属:坠亡与物业管理和建筑设计有关
孩子从楼顶坠落后,家属认为,孩子的坠亡和物业公司的管理以及建筑设计施工都有关系。5月2日,孩子家属和记者来到燕祥家园18层楼楼顶。
孩子大伯告诉记者,“就这个门,现在锁子已经换了,门也都锁住了,孩子出事当天这个门是开的,当时民警赶来的时候门还是打开的。”据孩子大伯了解,门是在孩子出事后第二天早上才锁住的。
因此,孩子大伯认为,孩子出事和物业方没有锁上通往天台的门有很大关系,物业方应负有相应责任。
“我们找到物业工作人员,他说这是安全通道防火门,属于安全通道,但我认为这扇门不属于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应该是楼道里的楼梯。”孩子大伯说。随后,记者采访了燕祥家园物业服务中心的马经理,“18楼上天台的这个门属于救护措施,是不允许锁的,我们只能贴个提示告知。”
除了门的问题,孩子家属对楼顶护栏的设计和施工也存在质疑。
“下面有一个砖混砌的台阶,有56厘米高,可是护栏只有54厘米高,按国家规定护栏宽度不能超过22厘米,如果超过22厘米的话,从踩脚的砖混到顶部钢护栏的话,必须达到110厘米高,现在这个高度才54厘米,根本不符合国家标准。”孩子的另一位家属说。
律师:父母是第一监护人
记者就相关规定进行了查询。依据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厘米,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厘米,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11厘米。针对设计是否规范,记者咨询了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飞。
王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说不符合规范,仍然通过了审批,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审批部门,也就是行政验收部门、消防机构还有设计施工等单位都应承担连带责任。”与此同时,王律师强调,孩子坠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应承担主要责任。
调查:通往楼顶的门开不开都尴尬
高层住宅通往楼顶、天台的消防通道是否按要求要保持通畅?
记者随机来到银川市部分小区了解情况。在兴庆区友爱家园小区,记者随机走进一个单元,乘坐电梯上到顶层看到,通往楼顶天台的门上有一个通知写道:楼顶设备繁多,为确保业主人身安全,顶楼的消防安全通道全部上锁。随后,记者又来到该小区另一个单元看到,顶层的门锁虽被撬坏,可门推不开。对此,该小区物业银川万佳美物业服务公司友爱家园服务处经理马永琴解释说:“按说这个门是要开着的,但实际情况是不锁安全隐患很大,有段时间小孩子都在顶上坐着玩,太危险了。”
记者又来到云开苑小区,走了两个单元发现,通往楼顶的大门都是紧锁的。一位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平常通往天台的门一直是锁着的。除了上锁的,记者在某小区两个单元楼顶看到,门是打开的。正在楼顶打扫卫生的保洁人员告诉记者,天台每天都要打扫,所以门始终是开着的,为了安全,每天保安都会上来检查。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消防部门有明确要求,必须将安全通道门全部打开,一旦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高层住户可以走上楼顶等待救援。
采访中,不少小区物业方都觉得很尴尬,因为门不关有危险,关了又是违反规定,大家都很无奈。
(原标题:孩子坠亡究竟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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