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日报讯(记者李琳娥 通讯员胡绍进)记者从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从3月初至5月底,富源在全县开展春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一月多来,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896起,行政拘留43人。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车辆为: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营转非大客车、货车、7至9座小型普通客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交通、能源、通信和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接送施工人员和运输水泥、钢材等建设材料的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查重点车辆违法超员、飙车、闯红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营,农村地区和城郊结合部7至9座小型客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超员、货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货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违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酒(醉)驾、追逐竞驶、校车或客车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896起,其中无证驾驶745起,酒后驾驶83起,公路客运车辆超员9起,微型面包车超员234起,涉牌涉证486起,脱检脱审362起,驾乘摩托未戴安全头盔1057起,电动自行车违法58起,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96起,行政拘留43人,扣留机动车238辆,扣留驾驶证92本,交通事故同期相比下降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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