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曲靖朋友,赢取金币兑换话费、礼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第三期彩云美物消费券滇超专项券分三轮,发放时间分别为2026年4月11日10:00:00—23:59:59、4月18日10:00:00—23:59:59、4月25日10:00:00—23:59:59。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企业(商户)使用消费券。领券后三日内有效,最晚核销时间不超过第三日23:59:59,过期作废,不予补发。 发放对象为手机定位在云南省内的消费者。
活动商户覆盖百货、商超、便利店、中西药店、加油站等零售业商户。不包括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汽车等已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品类。参与活动企业(商户)名单以云闪付、支付宝App活动页面公布为准。 彩云美物消费券滇超专项券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App两个平台发放。4月活动期内,云南省美物消费券(含普通券、各类专项券、各州市定向券)名额共享。同一用户在同一平台每日限领取彩云美物系列消费券(含普通券、各类专项券、各州市定向券)1张;4月1—30日同一用户在同一平台累计可领取彩云美物系列消费券(含普通券、各类专项券、各州市定向券)不超过5张。 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券面设置如下: (一)15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二)3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 (三)5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平台客服中心电话:支付宝(95188)、云闪付(95516)。 (一)参加彩云美物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商户)要严格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变相加价,不增设消费券使用附加条件,不参与消费券骗补、套利等行为;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券按照相关使用规则使用,且在商家自主让利折扣活动的基础上正常使用,最大限度让利于消费者。
(二)消费券不得提现,不设找补,不得用于预付卡充值、预付定金等;严禁转卖消费券,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
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彩云美物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查看并领取票券
4.领取成功,点击“去查看”
5.查看“我的优惠券”
6.云闪付首页点击“收付款”
7.向活动商户出示付款码
8.优惠支付成功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第三期彩云美物消费券4月11日10:00开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