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道路智能交通管控水平和G320国道示范公路信息化建设,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和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同意,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将在辖区内109个地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行交通违法抓拍处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09个固定视频取证设备抓拍系统设置点位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三、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
2021年2月8日正式启用,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构建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