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曲高速公路小龙段全线系单向四车道、双向八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单向第一、第二车道为小客车车道,载货汽车是不得在这两个车道行驶的;第三、第四车道为客货车车道,货运车辆、大中型客车在第三、第四车道内行驶。
自小龙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部分载货汽车时时在第一、第二车道行驶,致使路面行车秩序混乱,降低了通行效率,增大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为确保路面安全畅通有序,为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路畅人和”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日起,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将严管违反道路禁令标志驶入小客车车道的载货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九)项之规定,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处警告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昆曲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按照道路禁令标志及车道提示规范行驶,禁止载货汽车驶入第一、第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