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驾驶证你要不要?
结果 罚款3500 8天拘留
这个年 过得悬
……
近日,罗平县公安局腊山派出所执勤民警在罗平县九龙大道氮肥厂门口开展路检路查整治工作。当民警对一辆云D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丁某证件不对劲,随后民警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丁某使用的是假证。
与此同时,民警还发现丁某面部通红,酒味扑鼻,于是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丁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丁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处行政拘留8天,收缴使用的伪造机动车驾驶证。
敲黑板
酒驾,醉驾,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什么是酒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什么是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过高,视野就会受到影响而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较平时有所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在声、光等刺激下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易发生交通事故。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有的驾驶人以为“就开一小段不可能有事”。殊不知,酒后不开车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驾驶人应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意识。
伪造驾驶证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明确: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自己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其中,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农历新年临近,蜀黍再次提醒:为了你和你的家人,请勿酒后驾驶,还是那句话,“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