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安全,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水务局采取多渠道管理方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
在工程开工之前,由施工方以工程中标总价10%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履约保证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履约保证金将用作违约处理。在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的时候,将在项目区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之内如有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将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与农民工面对面交谈,实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有潜在拖欠苗头的施工企业进行督促。
目前,水务局在建的23个项目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