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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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11-5 15: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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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从2019年11月1日起,《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我们有了法律依据;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我们有了法律保障!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丰润的道德文化滋养,离不开《条例》施行的法规保障,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积极践行。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朋友们倡议:

一、争当宣传《条例》的传播者。传递正能量、传播真善美,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通过短信、微信等传播方式,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宣传《条例》,更大范围地传播《条例》、传播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使《条例》转化为广大市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共同扮靓“文明麒麟”!

二、争当贯彻《条例》的践行者。城市文明,从我做起。广大朋友们要自觉遵守《条例》,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礼貌待人,行为得体;公共场所文明有礼,爱护公共设施,规范养犬,维护公共环境;行路驾车文明有礼,车窗不抛物,路边不乱停;邻里相处文明有礼,与邻和睦,互帮互助;婚丧嫁娶文明有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让文明行为时时可见!

三、争当实施《条例》的维护者。《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维护。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

四、争当鼓励支持《条例》的行动者。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为规范为遵循,人人争做文明城市的行动者,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文明行为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日行一善”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我们的行为习惯,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我们坚信:文明麒麟,你我践行,麒麟的明天会更好!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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