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获悉,前三季度,云南省跨境人民币收付425.14亿元,人民币在全省本外币跨境收付中占比31.9%,在对外贸易和投资中保持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地位。截至9月末,全省跨境人民币累计收付5021亿元,在全国省(市)中排名第十六位,在边境八省中位居第三位。
目前,全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形成了以云南为枢纽,辐射东南亚、南亚的结算网络,有效促进了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发展。截至9月末,云南省与境外92个国家(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其中“一带一路”国家达36个,境外银行在省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85户,境外机构在省内银行开立非居民人民币账户1760户。
人民币在全省涉外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自2012年起成为并保持全省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自2014年起成为并保持全省对东盟的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1-9月,全省跨境人民币收付在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中占比31.9%,是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初期2010年的5.9倍。
此外,云南跨境人民币业务已从试点初期的边境贸易,拓展到全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投融资领域,结算主体从企业延伸至个人,市场认可度和接受度显著提高。截至9月末,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16个州市、21个对外口岸,参与企业达3400余家,个人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100.4亿元。(记者 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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