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交警 发表于 2019-7-25 15:01:41

“喂,交警吗?这里有辆车开得飞快......”

2019年7月24日,罗平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交警中队成功拦截到一辆由群众举报的涉嫌无证驾驶车辆,并依法对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民怨纷纷

7月21日,罗平县马街派出所交警中队接群众举报,马街宜那村村民金某经常驾驶一辆车牌照为云DOG***的雪弗兰轿车在马街镇各街道乱窜,车速极快,引起群众不满,社会反映强烈。




尾随查缉

接到群众举报后,罗平马街派出所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警力,对该车进行了多次尾随查缉,但均被违法车辆逃脱。针对这样的情况,民警及时调整查缉思路,在摸清驾驶人惯常活动区域的基础上,将“尾随查缉”调整为“守株待兔”的方式。




两头包抄

7月24日8时40分,通过街道内视频监控,警方发现,金某驾驶云DOG***雪弗兰轿车在马街镇岩峰街出现。马街派出所交警中队立即组织警力,采取“两头包抄”的方式,从岩峰街两头对该车进行双向围堵,最终成功拦截该车辆。




现场说法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金某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给予金某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处十日拘留。









无证驾驶的处罚:

1、还没有拿到驾驶证就开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运营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200至500元罚款,并处拘留;无证驾驶非运营机动车的,处500至1000元罚款,并处拘留。如果无证驾驶者肇事引发交通事故,车主还将负连带责任。

2、使用购买、伪造、变造驾驶证等非法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有类似情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运营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驾驶摩托车的,处200以上400元以下罚款;驾驶非运营机动车的,处300元以上4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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