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丨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潘马路全路段实施机动车禁停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驾驶员朋友: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着力消除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经马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研讨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潘马路全路段实施机动车禁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停放路段:
潘马路全路段(潘马岔路口入口至明龙焦化厂门口)。
二、禁停时段:
全时段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三、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在该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的,交警大队将利用电子监控抓拍、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查处;造成道路拥堵或影响通行效率的,将依法拖移违法车辆。
四、本通告自2019年8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特此通告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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