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酌“二两”去驾考 罗平惊现最牛“驾考哥”
2019年7月18日,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考试中心上演了匪夷所思的一幕:监考官刘才冲对着一名驾考考生严厉批评道:“才考科目三就喝酒,拿了驾驶证还得了啊!”
现场视频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当天下午17时许,罗平县一名驾考考生正在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当该考生绕车巡视一圈后,上车准备考试时,监考员刘才冲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监考员刘才冲便询问道:“你是不是喝酒了啊?”该考生回答“喝了二两”。听到该考生的回答后,监考员刘才冲为了安全起见立即将该考生带离考场做进一步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该考生的本次科目三考试成绩被取消。
普法时间
酒后不能开车,更不能参加科目三路考,那么问题来了:喝多少酒就达到酒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最后提醒一下各位车主:请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更要记住,喝酒不驾考,驾考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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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亚鹏
编辑:周清芳 骆霄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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