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4日至12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2018-2022 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整改期间,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外事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完成2019年度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审核报批工作事宜。二是认真做好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工作。2019年1月,与泰王国佛统市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曲靖市和泰王国佛统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三是积极开展对外人文交流合作工作。2019年3月,邀请了来自泰王国佛统市三所中小学的35名学生到曲靖一中卓立学校开展汉语学习交流。
3.关于“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2019年春节,对贫困归侨侨眷、南侨机工遗孀、退(离)休侨务干部等进行了走访慰问。共计走访慰问214户600余人,发放慰问金11.3万元。巡察整改期间,领导班子先后2次深入陆良县、麒麟区和会泽县加大对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关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责调整和人员转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1名优秀年轻干部划至市委统战部,为侨务工作的发展输送优秀人才。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制定《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安排部署。2019年2月25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每月集中学习制度,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5.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解决会泽县大桥乡凉水村委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落实领导干部承包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帮扶到户到人工作责任制。2019年4月16日,党组书记、主任带领单位新老驻村工作队员,深入会泽县大桥乡凉水村开展扶贫调研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帮扶资金10万元,确保相关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同时,积极协调将大桥乡凉水村人畜饮水纳入会泽县大桥乡2019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组织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二是落实“三重一大”等事项时实行党组会议研究、纪检组列席指导会议、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整改期间,先后7次邀请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列席了党组会议。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2019年1月28日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把“严”和“实”贯彻民主生活会全过程。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二是落实好集中学习制度,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不少于2次。2019年一季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4月22日,组织学习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及时向中共曲靖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上报曲外办请〔2019〕2号并获批复。三是严格执行《曲靖市党员固定活动日实施办法(试行)》,每月1日为党费收缴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截至2019年4月15日,14名党员均按时限要求和标准交纳党费共计1468元。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轮岗交流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二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对市外事办3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正科级干部进行任用和交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管住“大多数”,把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党员,重点严查“四风”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敷衍塞责、虚以应付等,严格追究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
2.关于“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好,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严格督促处级领导落实有关规定,按要求上报了2018年个人事项报告、述学报告、述法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二是在领导分工文件中明确了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所有干部严格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请示报告。
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加强与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的联系。2019年以来与纪检组共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二是邀请纪检组领导参加了办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报销签批。
2.关于“执行党政机关党政一把手‘四个不分管’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认真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分管”制度,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将主要领导分管的财务、组织人事、物资采购等工作调整由一名副主任分管。二是认真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查找重要岗位、重要部位、重要环节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共计3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6条,形成常抓不懈的管理机制。三是制定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工作规则》,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长效机制。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制定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三是坚决执行监察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3125123;电子邮箱:2789478277@qq.com;邮政信箱: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172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巡察整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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