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明确乡镇医保经办机构
本报讯近日,沾益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在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医疗保障所牌子,原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明确承担医疗保险工作的22个编制数继续保留,每个乡(镇、街道)确保2名在职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医疗保障工作。此举标志着机构改革后的医保经办服务延伸至乡镇,解决了医保经办业务在基层“无脚”的问题,做到了市、县、乡三级医保工作的有机衔接、上下协调联动,进一步健全了市、县、乡三级医保服务管理体系,为全力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为建立起统筹城乡、惠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高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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