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球塑料污染转嫁模式“亮剑”
杨 骏塑料垃圾污染是全球公认的环境问题。近日在瑞士召开的《巴塞尔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上,全球180多个国家对公约作出修订,决定将塑料垃圾列入进出口限制对象。这一“限塑令”是向塑料垃圾出口行为的“宣战”,更是向全球塑料污染转嫁模式的“亮剑”。
长期以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常常出于对处理成本等因素的考虑,把混合有毒塑料垃圾打上“可循环利用”的标签出口到发展中国家。但实际上,这些垃圾或难以循环利用,或根本未被回收,而是被倾倒、焚烧或进入海洋,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害。根据修订协议,发展中国家将首次获知进入其领土的塑料垃圾信息,并有权拒绝塑料垃圾进入。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偷偷”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塑料垃圾将成为历史。
“偷偷”出口塑料垃圾的行为体现了一些发达国家的自私自利和虚伪。这些国家享受生产和消费的利益,却将回收和处理垃圾的义务“甩锅”给发展中国家,有时甚至对后者横加指责,让发展中国家为全球环境的恶化“背锅”。
将塑料垃圾污染转嫁他国,最终埋单的是全人类。地球村各国是命运与共、休戚相关的共同体,污染转嫁并不能确保独善其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数据显示,每年产生约3亿吨塑料垃圾,其中超过800万吨的塑料进入海洋,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损失高达每年80亿美元。进入海洋的塑料垃圾会逐步破碎并形成大量微塑料颗粒,其中含有和吸附的有毒物质,会通过食物链累积,最终可能进入人体,危害人类健康。
新修订的《巴塞尔公约》让全球明确,塑料垃圾出口与回收,不能成为一些国家转嫁污染的借口。
作为垃圾输出国的美国等发达国家,不能再像以往一样,把自己的问题推给别人,而应反躬自省,切实解决自身垃圾过剩的问题。同时,各国须承担起应尽的义务与责任,更好地开展国际合作,助力发展中国家应对垃圾处理循环利用难题,从而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构建清洁美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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