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5-7 08:04:50

130余名院庭长“坐堂问案”

本报讯(记者黄官品通讯员区鸿雁)记者日前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庭长办案27865件,占总数的51.69 %;2018年庭长办案27848件,占总数的45.22%。这是曲靖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中的一组数据。

一边是“案多人少”,一边是优秀法官被提拔后,只做管理,几乎不再办案,“当官的多,办案的少”。针对这一情况,曲靖市两级法院自2017年以来,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以硬性的制度措施杜绝院庭长办案“走形式”,130余名院庭长走上审判台“坐堂问案”。

院庭长办案成为“硬指标”。为促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早在2016年11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出台《院庭领导办案工作规定》,明确下达了办案的“硬指标”,提出“三个不低于”要求,即庭长办案数不低于本庭法官平均办案数的60%,副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其所分管庭长平均办案数的40%,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副院长平均办案数的20%。

为确保院庭长独立办案而不是“作秀”,按照《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分类办法》要求,在保留现行各专业审判构架的前提下,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院、庭长分别带头在民事、刑事、行政审判领域开展专业化审判。目前全市法院共组建77个合议庭,每个合议庭“3+2+1”组合,即3个法官、2个法官助理、1个书记员。审案时,院庭长所在合议庭配备资深法官、表现优秀的法官助理,让院、庭长能够将更多时间用在阅卷、庭审、合议、裁判文书的审核签发上,确保案件质量。

界定院庭长办案的范围,院庭长办案不挑肥拣瘦。明确要求立案庭在分案给院、庭长时不得选择性对待,实行随机分案,规定院庭长承办有重大影响、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各类案件,不办串案,不办简易案件,不得由他人代办案件,确保院庭长办案不打折扣。

通过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示范指导作用和业务专家优势,极大提升了法官整体办案水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院庭长办案观摩活动,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激励法官提高办案质效,极大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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