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女子6年涉嫌行贿160多万,竟是为了……
为了拿到订单,王某某六年间多次行贿,金额达一百六十多万元。4月23日下午,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完整视频↑↑↑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1年,在被告人王某某担任被告单位某灯光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期间,为了在灯光设备交易过程中取得竞争优势,两次向原昆明市某国家工作单位办公室主任路某某行贿。路某某的证词描述:两人于2004年认识,路某某在担任职务期间,极力推荐王某某所在的公司,帮助其拓展云南市场。而作为回报,王某某从2005至2011年六年的时间里,多次向路某某行贿,金额总计一百六十多万元。
公诉人:“在2005年年底,其(路某某)参加公司的年会,王某某安排财务人员按照当年的销售业绩,给了其5万元的人民币返点,2006年底也是参加年会期间,王某某安排财务给其11万元的财物返点,2009年12月11日其从公司签字领取了30万元的现金,2011年1月14日其签字领取了115.815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这件事情我们错了,我们愿意承担后果,承担法律的责任 ,我们也愿意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在听取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后,呈贡法院依法组织了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环节,综合多方意见及控辩双方的辩论后,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YNTV2都市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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