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4-19 15:33:11

麒麟法院搜查昆明某高端写字楼!怎么回事?

掌上曲靖讯 4月16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某一商业广场如往常一样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突然,来自曲靖市的三辆法院警车开着警灯缓缓停在了某一写字楼前引得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当看到从车上下来的人员胸前都佩戴着执法记录仪,身上的制服写着“麒麟执行”四个字时,众人方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麒麟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案情链接:2016年5月,原告曲靖某制造有限公司向曲靖仲裁委申请仲裁与被告昆明某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欠款纠纷。至2016年5月9日,原被告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并签定《债务和解协议》,明确了被告欠原告款项的具体数额,利息计算方式,起息时间,协议签定前所未付利息和原告已支付了的仲裁费等事项的处理方式。随后,原告向曲靖仲裁委申请撤回了仲裁申请。
万万没想到的是,债务和解协议签定后,被告仅履行了部分欠款,剩余的一直拒不履行。在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后,原告于2017年1月18日诉请麒麟法院。
麒麟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于2017年9月22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欠款、利息、仲裁费共计人民币3142875.94元。
因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主动履行义务,原告于2017年11月9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麒麟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执行文书,并发起网络查控,但陈某还是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时间履行义务。
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分别于2018年7月4日、11月28日来到昆明某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其工作人员均以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陈某生病休假、子公司需上报总公司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经调解,陈某才与申请执行人苗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于2019年2月28日一次性结清执行案款,法院遂中止此次执行。
转眼间,时间来到了2019年,约定期限已过,但陈某仍然拒不履行义务,且可能存在隐藏可执行财产的行为,于是苗某在3月10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这才有了此次昆明之行。






执行经过:4月16日,九名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昆明某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但仍未见到陈某本人,其公司工作人员依然称其休假不在本地,由公司另一负责人王某配合搜查。
在确认财务室里无财产或其他文件后,执行法官来到办公室进行搜查。
搜查期间,王某一直试图找执行法官“说情”,称其公司经营早已入不敷出,让其放过公司这一回。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果断拒绝,并向王某阐明法理,劝解其应尽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当看到公司存有经营、盈利文件两箱,烟、酒、茶、瓶状摆件若干,管制刀具一把,法官制作扣押清单,贴上了法院封条。王某这才真的开始慌了。
随后,王某通过电话与陈某商议后,主动找到苗某进行磋商,双方就还款期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苗某当场同意撤销执行申请。法院遂解除了对上述物品的扣押,拆除封条,只将管制刀具没收。
杨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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