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运用大数据监察 问责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59人
“富源县富村镇古木村委会拉谷村原党支部书记范某违规将妻子列为帮扶对象,骗取扶贫安居房建设补助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共计2.02万元。经查实后,范某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款予以追缴并退还财政。”这是富源县纪委通过“阳光监督平台”数据比对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的一起案件。2018年以来,富源县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个“关键少数”,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公职人员信息数据库,为实现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该县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富源县阳光监督平台,并以党员和监察法明确的六大类人员为基础设置数据库,将全县2.89万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车辆、房产、有价证券、经商办企业等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适时动态更新,实现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信息普查全覆盖,为精准识别监督对象,提升监督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据统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由原来的8282人增加到11347人。
该平台以公职人员信息数据库为载体,在坚持安全保密、规范使用的前提下,着力打破信息壁垒,可自动对分散在公安、民政、住建、扶贫等不同单位之间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筛选、比对,最终生成异常数据报告,让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违规享受民生政策或违规领取民生资金等问题无所遁形。大数据运算让分析预警实现了智能化,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精准监督执纪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电子证据。
截至目前,该县通过阳光监督平台比对发现财政供养人员领取低保资金异常数据119条,追缴资金60余万元;发现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家属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2户,均已清理剔除;处置问题线索2406条,问责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59人。
“今后我们将紧扣公权力运行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开展公职人员涉权事项监督,充分释放大数据的分析比对效应,推动监督由事后向事前、被动向主动转变,促进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履职、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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