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恋爱为由转卖至外省 10余人跨中越边境拐卖妇女儿童案在云南宣判
1月10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云南开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王某某兄弟二人为首10余人的跨中越边境拐卖妇女、儿童一案,在开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获法院判决支持。该案是红河州公安局督办案件,同时也是近年来该院办理的首例跨国境拐卖妇女、儿童案,共7名妇女、儿童被成功解救。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间,以王某某兄弟俩等人为首的拐卖妇女、儿童团伙,串通候某某、罗某某等人以及越南籍犯罪团伙(另案处理),多次以结婚恋爱为由,先后将被害人陶某某(13岁)、杨某某(13岁)、项某某等7人骗至河口境内后,再转卖至建水、开远、山东等地,从中获利数万元不等。
针对本案被告人多、证据材料多、被害人身心发育不健全、案件影响大的特点,公诉人庭前精心准备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庭审中就关键事实和证据讯问了被告人,并就自首、从犯、是否参与犯罪等焦点问题与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经过长达7小时的庭审,在事实和证据面前,10余名被告人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2018年12月27日,开远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全部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对10名被告人判处了三年以下缓刑至十一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
熊强
来源:云南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