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交警 发表于 2019-1-11 13:15:21

无证驾驶女司机:我看你们敢动手?交警:该动手就动手!

1月1日 曲靖 麒麟 越州

一女子骑摩托车未悬挂号牌

警察蜀黍一询问得知

该女子是无证驾驶的“老司机”

面对蜀黍的询问

女子坐在车上就是不配合

看你们能把我怎么办

多次警告无效后

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

经查,该女子无证驾驶

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对其阻碍交警依法执勤的行为

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事件回顾

2019年1月1日,麒麟区越州镇驾驶人何XX(女)无证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被麒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越州交警中队执勤人员查获。




当天上午,执勤民警在对过往重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女子驾驶的摩托车并未悬挂号牌,于是上前询问,该女子说自己并没有驾驶证,执勤民警依法将其车辆暂扣。但该女子坐在摩托车上说什么都不下来,僵持了一段时间后,执勤民警依法对违法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并联系辖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无证驾驶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合并执行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法律助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包括: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对此类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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