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确认过眼神,就是要抓的人
掌上曲靖讯 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响以来,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缉毒大队、特警大队紧盯重点路段和重点人员开展工作。12月10日、11日,连续查获2名网上在逃人员,为我市扫黑除恶斗争增添战果。涉嫌诈骗外逃,手持核查仪现形
12月10日,江召大队金鸡执法站勤务组与罗平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金鸡警务站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15时50分,现场民辅警使用手持核查仪对一辆由福建驶往昆明的小型普通客车驾乘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一名林姓男子显示为在逃人员,进一步通过系统查询确认林某因涉嫌诈骗,于10月8日被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东亭派出所立案侦查,后被网上追逃。民警迅速依照法定程序做出反应。目前,已将林某移交至罗平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暂时关押,等候江苏警方前来处理。
刑拘在逃,涉案300万元
12月11日,江召大队三中队与罗平县警务站工作人员在罗平收费站处开展联合执法。15时许,一辆7座普通型小客车在检查点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车上驾乘人员为同一工地的工友,车辆为工地自用车,用于接送工人们往返于几个工地之间。在对几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男子身份信息显示为刑拘在逃人员。经系统查询确认:在2018年5月23日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件中,谢某存在重大嫌疑,涉案金额约300万元。6月20日,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谢某发起网上追逃。民警迅速对嫌疑人依法进行控制,目前,已将谢某移交至罗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全市公安交警将认真贯彻省、市公安机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工作中,确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知识链接:扫黑除恶的对象主要有12类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活动在“三苗”市场、采砂等行业,扰乱合法生产经营、破坏正常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二、违反信访条例,组织策划煽动信访人员非法上访、无理上访、缠访闹访、敲诈勒索等严重扰乱单位秩序、社会秩序的幕后组织者、操纵者。
王保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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