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8-11-15 07:51:25

超载100%!曲靖超载案频发,究竟是司机缺钱还是乘客不惜命?

“警察同志,向你们反映一个情况,从罗平至木栖黑的路上有一辆客运车经常超员,而且还是几个人配合,逃避交警检查,行驶在前面的驾驶员看到交通执法车辆后,便给后面的驾驶员通风报信,后面的驾驶员在接到电话后便让车上无座的乘客下车步行,等执法车辆过去一段距离后又让乘客上车。”这是2018年11月12日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的一份群众举报。


接到举报,罗平交警大队民警根据相关线索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得知,该车已于前一天上午被罗平县九龙派出所交警中队查获,而且查获时的景象令在场所有人瞠目结舌……

2018年11月11日,九龙派出所交警中队向往常一样,在乡道开展交通违法查缉工作。中午11时许,一辆车牌为云D73414的客运车辆引起了执勤交警注意,上车查看发现,该车乘坐的均为返校学生,除固定座位全部坐满外,在车辆的过道里也挤满了学生,整个车内拥挤不堪。


“1、2、3、4......36、37、38。”民警一边示意车上的人有序下车排排站,一边数着数,经核查,该车属于正常运营普通客车,核定载客19人,实际载客38人,超员100%,属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不得不说,这驾驶员真是大胆!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车辆驾驶人余某对其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余某供述,因平时人少拉不到客人,学生收假返校人多便多拉了些人,没想到一时的贪念及侥幸心理却给自己挖了个坑。

目前,交警大队民警已前往九龙派出所协助调查。驾驶员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为何曲靖超载案件频频发生,究竟是司机缺钱还是乘客不惜命?在这里掌上君综合了几起最近发生的超载案件,所幸这几起案件都因交警的及时介入而未造成不良结果,所以被交警拦住不见得是坏事,有时候,那是幸运!最后,掌上君只想对所有交通参与者说: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人赌得起,遵守交通法规,不但是尊重他人,更是尊重自己!

案例一

2016年12月21日11时47分许,张某某驾驶云D****号小型客车载17名学生行驶至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路建设路口处,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小型客车核载8人,实载18人(含驾驶员),已严重超过额定乘员人数。

案例二

沾益公安分局播乐派出所在执勤工作中,查获一辆由播乐乡小海村委会往奴革村委会方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这辆荷载6人的小客车上居然载着25名幼儿园的孩子与1名教师,超载350%。

案例三

2016年3月22日,陆良县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一辆车牌号为云D70××的中型校车(幼儿专用),该车核定载客19人,实际却挤满了48名幼儿,超员163%。

案例四

2016年12月21日,一辆“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路、建设路口处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时,车里面黑压压地坐满了人。这辆核定载客人数仅为8人的小面,包括司机在内竟坐了18人。

案例五

2017年12月28日,会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车中队在会泽县兰磨线K1870+100M处查获一辆车牌号为云D01**N的银灰色五菱面包车,该车核载7人,实载17人,超载143%。

细节关乎生命,自觉向超员Say no!

在此,曲靖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驾驶员驾驶车辆所载人数不得超出核载人数,超员不仅会让车身加重,使车辆安全性降低,存在很大的人身安全隐患,而且超员会使得车内人员拥挤,会挤占驾驶人的安全操作空间,给行车安全造成影响。特别是作为运营车辆的司机,切勿受经济利益驱使,违法违规多拉快跑,请严格守牢交通安全底线,杜绝侥幸心理。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不仅驾驶人本人会被处罚款和拘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也同样会被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 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文图 | 王保冬 骆霄垚

编辑 | 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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