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公职人员小心了,交通不文明查处没商量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路宏刚 通讯员 常文林)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过街跨隔栏、驾车不让人……市民曾经司空见惯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如果发生在曲靖公职人员身上,将要被有关部门查处了。为了深入推动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发挥文明交通示范带动作用,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曲靖实际,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行为,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行人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为。利用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等信息化手段,集中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全市公职人员文明交通行为,充分发挥“模范效应”,努力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更加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如期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全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2018年9月1日至9月1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教育,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及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公职人员;对此期间公职人员发生的三项重点不文明交通行为,经比对查实后,由市创文办通报行为人所在单位。
9月11日至9月3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采取有效措施,严管严处公职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行为。9月11日至9月20日,对此期间公职人员发生的三项重点不文明交通行为,经比对查实后,由市创文办约谈行为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9月21日至9月30日,对此期间公职人员发生的三项重点不文明交通行为,经比对查实后,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曲靖市创文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创文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巩固和提高公职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自觉作文明交通参与者,主动带头营造浓厚的创文氛围;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对重点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等信息化手段认真梳理和查询比对涉及公职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并及时将情况如实抄告市创文办;要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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