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8-8-30 12:03:11

“人像识别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实施情况如何?看看交警怎么说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尹婷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交通设施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规范,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越来越切合城市发展的要求。但因为路口行人闯红灯取证及处罚难度大,交通管理困难,即使有红绿灯,行人闯红灯的现象仍屡禁不止,每年因行人闯红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俨然成为一个交通“顽疾”。


骑自行车闯红灯被抓拍。


面对此情况,2017年12月11日,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南宁西路与南宁北路交叉路口设立了全市首个“人像识别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7月12日,沾益首套“人像识别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也在沾益区人民医院路口正式运行。目前,在曲靖全市范围内共安装了7个路口,其中,麒麟区3个,经开区1个,沾益区1个,陆良2个。据了解,安装的路口都是人流车流比较密集的交通要道。




何为“人像识别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

“人像识别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由电子屏幕、摄像机、红外检测器及声光报警器等组成。该系统与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个人征信管理系统连接。当红外检测器感应到行人闯红灯时,摄像机就会立即将违法者抓拍下,同时声光报警器发出提示,电子屏幕即时显示违法图像与违法者头像。据了解,这套系统全天候24小时监控行人闯红灯行为,并进行记录、统计,当行人决定闯红灯时,系统会发出“你已闯红灯,请退回等待区”的提示声。如果行人执意要闯,该行人的闯红灯的行为就会被记录下来并曝光于众。“这套系统的安装是为了约束行人,减少闯红灯的行为,让市民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下一步,还会将多次闯红灯不听劝告者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管理,改变以往行人随意闯红灯、不受处罚的现状。”正在南宁西路执勤的民警说道。




“抓拍系统”实施情况如何?

“人像识别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进入曲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实施情况究竟怎样?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南宁西路与南宁北路交叉路口,这里是个十字路口,四个路口车流人流都相当大,“我家住在附近,每天送孩子上学必经这条路,为了给孩子树立榜样,我从不闯红灯,以前我经常看到有人随意乱闯红灯,安装了这个抓拍系统,很少看到有人闯红灯了。”家住南宁北路的孙女士说道。据正在执勤的麒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警王先生介绍,系统首先会语音提示行人不要闯红灯,如果执意闯红灯,通常五秒左右被抓拍,抓拍的是闯红灯的全过程,包括远景到人像特写共四张照片,待10到15秒后会投到大屏幕上曝光出来。在没装起来之前,每天至少有上百人闯红灯,现在比之前减少了百分之八九十,效果不错,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


无人闯红灯。



等待绿灯。


记者也在现场观察了近半个小时,发现该路段闯红灯的行人基本没有。据了解,麒麟区范围内闯红灯被曝光者的头像、名字、身份证号、姓名、地址等信息会在长兴路大屏幕上滚动显示。

沾益“抓拍系统”设立了快一个半月,谈及实施的情况如何,沾益分局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说:“之所以选择将这套系统安装在沾益区人民医院,是因为这里属于交通要道,人流、车流比较大,交通管理困难。自安装一个多月以来,效果很好,建成后行人闯红灯现象大幅度下降,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抓拍系统,安排警力到路口,对行人进行劝导,进一步减少行人闯红灯的数量。”


绿灯行。


“抓拍系统”曝光人像,是否侵犯公民肖像权?

闯红灯固然是不对的,但这样将行人的头像公布在电子屏幕上,合理吗?会不会对别人的身心造成一定的伤害和影响?很多人表示很困惑。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所以,行人闯红灯本身就违法了交规,是一种违法行为。交警抓拍闯红灯的行人是为维护社会利益、进行正当的监督,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构成侵犯肖像权。曝光违规市民的照片是交警部门执法的一种手段,法律范围内并没有明确规定此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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