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交警 发表于 2018-8-29 17:06:14

“交管12123”升级改版 交警蜀黍手把手教你使用

2018年7月31日起,新升级改版后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bj.122.gov.cn),“交管12123”APP已经投入使用。以升级到2.0.0版本的“交管12123”为例,升级后页面布局更加美观时尚,构建了用户服务中心,简化了考试预约操作流程,增加了新用户操作指引,将为广大用户提供多元化、一站式便民服务。

在具体的车驾管业务方面,除原有的预选号牌、补换领牌证、交通违法处理、变更联系方式等功能项目外,上述互联网平台和手机软件还新增了申领免检标志等功能,以及“扫一扫”功能,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新举措。




今天,交警蜀黍手把手教你使用

“交管12123”平台




“交管12123”平台是公安部推出的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或登录该管理平台(http://bj.122.gov.cn),注册成功后就可以网上自助查询车辆违法情况、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以及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考试预约等各项车驾管业务(目前已开通30项),无需再跑到交管部门的执法站窗口和银行现场办理,免去很多奔波之苦。其中,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功能是该平台的一大亮点。

通过“交管12123”平台,用户可以:

1.自助处理本人和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单一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并支持所有带银联标识银行卡在线缴纳罚款。

2.通过“罚款缴纳”功能自助缴纳民警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

3.自助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和绑定的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

4.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和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在全国范围内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在此特别需要说明的:

1.驾驶员既可以通过该“交管12123”平台自助办理相关业务,也可以直接到交管部门执法站窗口现场办理,原有办理途径并未取消。

2.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后,仅能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罚款不超过200元),且发生在绑定日期后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进行自助处理。

3.一辆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可至多由3名驾驶员(本人除外)绑定自助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和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可以是本市机动车,也可以是非本市机动车。此外,通过该平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对车辆号牌种类没有限制;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仅限自助处理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同时,交管部门还提醒广大群众,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还是需要车辆驾驶员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无法在网上完成交通违法自助处理:

1. 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

2.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

3. 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

4. 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

5.交通违法记录未更新至互联网数据库的。

6. 其他不允许自助处理或不能处理的情形。

此外,对于部分市民群众反应,在“交管12123”平台用户注册和车辆绑定环节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交管部门也进行了专题解答:




1.手机号在注册时显示已被占用或不一致

初次注册时,如果系统显示手机号码已被占用或与办理车驾档登记时的手机号码不一致,可能是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手机号被占用的,说明该手机号已经在“交管12123”平台上注册过驾驶员用户或车主用户,由于“交管12123”平台要求一个手机号只能任意注册为一个驾驶员用户或机动车所有人用户,所以该用户不能够再使用该手机号注册。二是显示手机号与登记手机号不一致的情况。如果用户装有“交管12123”的手机,同时装有本人名下的支付宝,即注册用户的身份证号与支付宝账户注册用户身份证号一致,此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支付宝辅助身份认证完成用户身份验证进行注册,同时可以通过“一键变更手机号码”功能对车驾档案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进行在线修改。用户在注册环节,如果手机号无法接收身份验证短信,且不能通过支付宝进行辅助身份认证的,则需要到车管分所窗口现场办理申请变更业务。

2.身份证号显示已经被占用

这种情况绝大多数都是驾驶人在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已经在“交管12123”平台完成了注册,后来由于个人忘记等原因,重新在平台再次提交注册申请时造成的。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自带的“忘记密码”功能,重新输入身份证号及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平台操作,并修改相应的密码即可。如果无法收到手机验证码,则可以通过“在线申诉”功能,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予以变更并完成注册。

3.提交照片后仍无法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这种情况大多数是因为群众未按规定上传照片,导致用户上传照片与身份证明照片差异较大,无法确认本人是否使用了修图后或翻拍的照片,群众需上传3张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照片底色应选择深色背景(浅色背景因水印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




特别提示:

身份证明为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的“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用户无法使用在线申请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和在线申诉两项功能。如上述用户申请此两项业务,需到车管分所申请办理。

同时,在注册使用“交管12123”时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122”进行咨询,系统后台专席将进行回复,也可以直接到当地车管所、交警队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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