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983万 省公安厅技侦总队原总队长梁正军受审
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原总队长梁正军,在他出任总队长前,在大理市公安局主政长达10年。2008年,梁正军担任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任普洱市公安局长,在他担任局长期间,利用手中权力,通过插手大理、普洱公安系统中的工程,从中非法收受贿赂。梁正军不仅在工程项目上收钱,还利用局长职务“卖官”,先后为6名下属提供晋升便利。
8月21日,曲靖中院公开审理梁正军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梁正军受贿金额高达983万余元,梁正军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受贿金额有不同意见。案发后,梁正军家属积极退赃1100万余元。
20年前开始涉及贪腐行为
从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来看,从1998年4月起,梁正军开始担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长,从那时起,梁正军开始涉及到贪腐行为,随着他的官越当越大,捞钱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
他在大理市公安局局长这个位置干了3年,2001年,梁正军提升为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同时还兼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长。当年,在大理,有关公安系统的建设、看守所改造、派出所升级改造,梁正军总会插手,将这些工程交给“自己人”去做。从梁正军履职来看,他在大理市公安局担任一把手长达10年。在大理10年时间,梁正军不断收受贿赂,将大理市公安系统相关工程项目给李某承包,先后多次收受李某贿赂款共计80万元。
通过公安系统工程项目捞钱
2008年7月,梁正军担任普洱市副市长兼普洱市公安局局长,在普洱公安主政长达8年。
梁正军刚到普洱担任公安局长,认识了做工程的老板杨某建。第一次认识后,杨某建为了跟这位新局长搞好关系,送了10万元给梁正军。送钱的时候,杨某建对梁正军说,希望得到局长的支持,请这位局长帮忙介绍一些工程项目。
2012年,普洱市公安局办公大楼水电工程要做,杨某建为了拿到公安局水电工程项目,他想到了局长梁正军,抱着140万元现金直接去找梁正军,当他把钱送给梁正军时,梁拒绝了。
随后,杨某建拿回现金,把钱存在银行卡,再准备将银行卡交给梁正军,但梁还是没有收。
杨某建又将140万元送给梁正军的妻子,梁妻收下钱后,将收钱的事告诉了丈夫。最后,杨某建拿到普洱市公安局办公大楼水电项目。
2013年,省纪委在调查梁正军时,梁退了120万元给杨某建。
杨某建还到梁正军老家大理下关,帮助梁在老家修房子,一共花费10万元。杨某建告诉梁正军,这10万元不用支付了。随后,杨某建在普洱辖区内,多个公安水电工程项目都由杨某建垄断。
同时,杨某建为了和梁正军搞好关系,每到逢年过节,都要给梁正军送过节费,先后16次一共送了28万元。
梁正军不仅把普洱市公安局有关工程项目给杨某建做,还打电话让普洱一些县区公安局局长,要求把工程项目给杨某建,做完工程后,普洱市有些县区公安局、拘留所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2017年9月,杨某建再次给梁正军送了10万元,请梁打招呼,让公安机关尽快支付工程款。梁正军在杨某建这里,一共收受了198万元贿赂款。
收受建筑老板杨某林贿赂192万
杨某林是一位建筑老板,梁正军到普洱担任公安局长后,杨某林为拿到普洱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普洱市驾驶考试场地等工程项目,杨某林结识梁正军后,第一次见面就送了5万元给梁正军。
后来,杨某林多次送钱给梁正军,最大一笔送了60万元。拿到工程项目后,杨某林不仅要送钱给梁正军,逢年过节,杨某林也会送过节费给梁正军,仅仅过节费这一项,先后就送了16万元给梁正军。
杨某林在昆明有一套房子,双方谈好出售价格为92万元,梁正军支付了56万元后,还剩36万元再也没有支付。后来,纪委在调查时,梁正军家人写了一份欠条给杨某林。
公诉人列举的证据显示:杨某林先后贿赂梁正军共计192万元。
插手案件刑案变治安案件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梁正军在担任普洱市公安局长期间,他不仅为建筑老板以权谋利,还插手干预案件办理。
胡某在普洱市开设赌博游戏室,胡某的游戏室里涉嫌赌博,被普洱市公安局查办,胡某找到梁正军,请求出面给普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打招呼,让相关人员对胡某的赌博游戏室从轻处理。
最终,胡某涉嫌赌博的案件,最终以治安案件处理结案。
据当时的分管领导和办案民警证实,按照法律规定,胡某涉嫌赌博案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因为有梁正军打招呼,才按照治安案件处理。
对此,梁正军辩解,他当时并不清楚胡某游戏室涉嫌赌博案件具体情况,只是要求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轻处理。
公诉人并不认可梁正军的辩解,正因为梁正军打招呼后,才按治安案件处理。
胡某也证实,他在普洱市开游戏室,多次受到当地公安机关检查,因为有梁正军打招呼,游戏室只是罚款了事。为了感谢梁正军的关照,他先后多次送梁正军122万元,送得最大的一笔是70万元。
梁正军不仅为胡某游戏室涉嫌赌博案打招呼,还为景谷县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打招呼,要求下面公安机关从轻处理。为此,梁正军在这起案件中,收到对方36万元好处费。
卖官将副局长“提拔”为局长
2011年底,陈某是孟连县公安局副局长,为了得到提拔,他找到梁正军,表达了自己谋求职务晋升。于是,陈某先后送了62万余元给梁正军。收钱后,梁正军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将陈某提拔为江城县公安局长。
2009年,李某担任普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后来,李某和梁正军到孟连县调研,梁正军看中一套红木家具,李某又安排一个建筑老板支付了17万余元买下这套家具送给梁正军。
后来,梁正军推荐李某担任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公诉人说,梁正军先后两次推荐李某担任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两次都被组织部门否决,其原因是李某在交警支队长期间,与很多老板关系密切,群众的意见很大。然而,梁正军再一次推荐李某,最终,李某晋升为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个位置。后来,李某感到事情危机,自杀身亡。
公诉人说,梁正军先后为6名下属提供晋升便利,“卖官”这项受贿高达100多万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列举了梁正军利用职务之便为杨某建、杨某林、胡某庆等16名行贿人请托,干预案件办理,帮助行贿人承建其所管辖的公安系统工程;为陈某荣等下属谋求职务晋升、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证人证言。
梁正军被控受贿983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梁正军在担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兼大理市公安局局长、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普洱市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983万元。梁正军把权力作为捞取好处、收受贿赂的工具,收受贿赂帮助请托人承揽工程,破坏了公平竞争;收受贿赂帮助请托人干预执法办案,破坏了司法公正;收受贿赂帮助请托人谋求职务晋升,破坏了政治生态。
公诉机关认为,梁正军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特别是公安机关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当庭大哭希望从宽处理妻子
2017年11月9日下午3点左右,梁正军正在省公安厅技侦总队主持召开一个会议,会议期间,他的电话突然响起,原来是省公安厅纪委的电话,在电话里,告知梁正军省公安厅纪检组长要求停止会议,及时赶到省公安厅纪委。接到电话的梁正军感觉到事情不妙,他知道自己的手下陈某被查处,估计被牵连出来了。随后,他内心一直忐忑不安。
梁正军到了省公安厅纪委,相关领导说,省纪委要找他谈点事情,他知道自己的事情瞒不住了,被省纪委办案人员带走。
2017年11月9日,云南省纪委发布消息,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梁正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因涉嫌职务犯罪,梁正军2018年2月7日被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留置。
在最后陈述时,梁正军说:“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家人,我认罪伏法!”
梁正军当庭大哭忏悔,希望法庭从宽处理他的妻子,能让他的妻子替他照顾好自己的父母。
本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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