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8-7-9 14:58:16

相约踏青一女子赌气跳水溺亡 法院竟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黄官品 通讯员 孙艳华)今年清明节,4人相约外出踏青,其中两名女子为琐事赌气跳水库,一女子最终溺水身亡,其亲属起诉要求另外3人父母赔偿。近日,沾益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积极对该案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实现案结事了。




4人崔某某、石某某、孙某某、胡某某系初中同学,崔某某与孙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石某某与胡某某曾谈恋爱后分手。2018年4月5日上午,从四川打工回家的崔某某约石某某、孙某某出来玩,孙某某又约胡某某。4人在街上闲逛了一会儿后,相约到盘江的万亩草山踏青、烧烤,在采购了烧烤食材、啤酒等物品后,崔某某与石某某二人骑摩托车、孙某某与胡某某搭乘三轮摩托分别出发,行至一水库边时,4人决定就在水库边烧烤游玩。在烧烤过程中,胡某某因与石某某分手一事情绪低落,饮酒后站在水库边的浅水区。孙某某因制止崔某某抽烟未被理会,站起来就跳到水库里,胡某某随即也跳入水库。崔某某、石某某见状先后都跳到水库救人,孙某某被崔某某救起,石某某因不会游泳,在救胡某某过程中体力不支,崔某某又将石某某救起。崔某某、石某某又先后多次尝试再次捞救胡某某未果,遂报警求助。待警察赶到将胡某某打捞上岸时,胡某某已没有生命体征。

胡某某的家人悲痛欲绝,认为其他3人对胡某某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地基层组织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事进行多次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2018年4月16日,胡某某的父母以崔某某、石某某、孙某某组织的野外踏青活动,3人未尽合理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由,将崔某某、石某某、孙某某及其父母诉至沾益区法院,要求三家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667296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家事少年审判团队为全面查明事实,依职权向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调查材料,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详细调查案件事实,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耐心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崔某某、石某某、孙某某的父母各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22000元,赔偿款项在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天即全部赔付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案件启示:

沾益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针对该案反映出的问题告诫广大青少年和家长:青少年身心发展尚不成熟,成人感和幼稚感并存,不能正确妥善处理青春期的情感问题,在情绪情感方面有更多的冲突和矛盾,家长一定要多关注孩子的情绪情感变化,对早恋问题,不压制打击、不怂恿鼓励,引导他们正确看待和处理青春期的情感问题;青少年要珍爱自己的生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将精力主要用在学习上,多学知识和本领,为将来美好的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当下正值暑假和雨季期间,青少年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溺水、交通事故等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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