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眼狼!富源一男子与父亲发生争吵,竟纵火欲焚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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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讯“作为父亲,我已经原谅了儿子,他也是一时冲动,希望法庭考虑他的认罪态度,从轻处罚。”这是一起儿子纵火欲焚父亲案庭审中,白发老父当庭提出的谅解请求。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故意杀人案二审审理,近日判决驳回袁某全上诉请求,维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今年26岁的袁某全是富源县得戛村民。2016年12月29日中午,袁某全因家庭矛盾与父亲发生争吵,一怒之下找来几捆玉米秸杆放在家中屋内点燃,并手持铁锤将老父堵在屋内无法逃脱。火情发生后,老人电话向女儿等人求救,后女儿赶到后救出他。因涉及故意杀人犯罪,袁某全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被害人自愿对袁某全表示谅解。
法庭审理认为,因家庭矛盾,袁某全采用放火的方式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行为有悖人伦道德,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手段较为恶劣,应从严惩处。鉴于其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因被害人家人及时解救,导致犯罪行为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及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法庭作出前述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宣判后,袁某全以没有杀害父亲故意,也无杀害父亲的动机和目的,请求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
二审审理同时认为,袁某全的行为系多次表露欲杀害被害人后采取的积极行为,故其上诉提出间接故意行为不可能具有犯罪未遂形态的意见不能成立,法庭不予支持。
区鸿雁
编辑:曾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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