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首例私藏破坏共享单车案,男子被拘10日罚款1465元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尹婷)4月17日,记者接到共享单车管理人员电话称:“有一名男子因私藏破坏共享单车被警方拘留10日并被罚款,赔了我们1465元。”因私藏破坏共享单车而受到法律制裁,这在曲靖来说尚属首例。于是,记者多方采访了解了事情的原委。http://p3.pstatp.com/large/pgc-image/15241132431438d2171dd4d
事情的来龙去脉
4月11日下午接近五点,哈罗单车运维工作人员发现一辆共享单车在后台系统中处于失联状态,于是,工作人员根据单车定位系统在益宁街道卢家台子村91号房中找到了被破坏的共享单车,随后立即报了警。接到报警后麒麟公安分局益宁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后发现,在卢某家院子里停着两辆共享单车,其中一辆锁和二维码已经损坏,另一辆被卢某锁在自己家里“独享”。经调查,这些行为均属卢某所为。卢某,34岁,曲靖人,无固定职业,他在离家几公里以外的地方打工,共享单车刚进入曲靖的时候他就扫码使用过,觉得很方便,而为方便自己上下班出行,他便将共享单车车锁和二维码破坏骑回家占为己有。目前,卢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卢某被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多数市民称大快人心
共享单车在曲靖成长之路可谓历经磨难,被砸被撕被毁还被私藏,尤其近期被破坏的现象更为严重,大部分市民怨声载道但也只能以无奈收场,当得知卢某因破坏私藏共享单车而被拘留10日,很多市民一边肯定此举一边希望相关部门继续严管加大惩罚力度。“好事,多抓点,地图上有车,就是找不见。”“干得漂亮!”“近期很常见,该严管了!”“还有很多类似的人,希望严惩!”等等。不少市民称大快人心,纷纷为民警此举叫好点赞。
共享单车方面表示对违法用户将追究其拘留及罚款等责任
“我们在曲靖运维人员有700多人,每平方公里有2个运维人员管理辖区内的车辆,在每平方公里运营网格里有多少车子我们系统都能显示得一清二楚,被破坏的也都能清楚地看到。而这次正是我们发现有共享单车被破坏的迹象,才根据定位来到了卢某家,看到他不仅破坏单车同时还私藏了,使得他最终面临法律的惩罚。”当说到怎么发现卢某破坏并私藏单车时,共享单车负责人朱先生告诉记者。朱先生还说:“针对给车辆被上私锁或遭到破坏等问题,运维人员将重点进行跟进。针对违法用户,公司接下来将配合公安部门,针对其违法程度,将追究其拘留及罚款等责任。”
民警提醒不要把共享用成独享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共享单车对于曲靖市民来说是非常方便的,但在共享单车的使用过程当中,它毕竟不属于公民的私人财产,希望在广大市民使用过程当中不要把共享用成独享。不要为了贪图一点小便宜而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法律的追究,这是不值得的。
哪些行为算违法?
1.强行使用,暴力损毁车锁、破坏二维码;2.发泄私愤,将单车仍进河道,恶意损毁;3.非法占有,上锁专用、私藏单车;4.贪图小利,拆卸零件据为己有等。这些行为给共享单车的管理运营带来诸多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共享单车辆上私锁、不同程度破坏车辆,这样的行为构成对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属于以非常占有为目的违法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条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都看到好多单车被人为的破坏了二维码占为己有,还举报不了,真该好好管管 好。。。 基本都是些年纪大的人喜欢私藏,或者说偷盗,贪小便宜的心态深入骨髓,年轻的人就喜欢打砸破坏一下。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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