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工信委关于“我给两会捎个话”市民留言问题的工作进展报告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富源县竹园镇大拖乌新村用电情况报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转来我市2018年“两会”期间,曲靖日报“掌上曲靖”新闻客户端“我给两会捎个话”的市民留言:“何时才能见‘光明’?富源县竹园镇乐乌村委会大拖乌新村已经建起来8年,现如今仍然没有通电,要么没电,要么用工业用电,每度电1.5元,百姓苦啊!”要求我委解决大拖乌新村的用电问题。
我委于2018年3月8日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李绍坤调研员携曲靖供电局熊俊副局长,会同富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富源供电有限公司、富源县竹园镇政府有关领导到大拖乌新村现场核实解决问题。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电力供应情况:竹园镇大拖乌新村,位于富源县竹园镇乐乌村委会大拖乌村,始建于2011年8月,占地面积21.3亩,现建成房屋26套。该小区按照政府相关新村建设搬迁项目,由杨红良牵头集资、政府补贴建设。小区现在住用电户数13户,皆由大拖乌老寨子搬迁入住,目前均正常用电,不存在没有通电情况。
(二)电价情况:大拖乌新村现用电变压器属于杨红良私人所有,电力用途主要是一般工商业用电。现对总表执行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非居照明)_不满1千伏,目录电价0.655元/kWh。由于小区在建时没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一户一表的配套设施完善,村委会及村民和变压器业主杨红良沟通,从杨红良变压器处接电使用,电费为1元/kWh,由村委会指定专人收取该小区居民电费后交由杨红良统一缴交竹园供电所。由于供电线路零乱存在损耗及专人管理存在一定管理费,导致小区居民用电电价在1.3-1.5元/kWh之间。
二、解决措施
(一)永久解决方案
由于全市2018年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及资金已经批复,无法增补项目。富源供电有限公司已将该小区用电改造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并积极向发改部门申报争取该项目2019年得到批复,项目批复后富源供电有限公司组织对该小区电力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用户一户一表,由供电所抄表、收费、管理到户,执行农村居民用电价格。
(二)临时解决方案
在未实施电网改造前,临时解决小区用户用电价格高的问题,经与业主杨红良协商同意,形成如下解决方案:1、将业主杨红良煮酒、农家乐用电与小区居民用电分开计量,小区居民单独分表计量,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目录电价:0.51元/kWh)。2、竹园镇政府重新指定专人免费收取大拖乌新村小区居民电费,确保准确收取居民用电电费,核对无误后由杨红良将小区居民电费和自身用电电费统一缴付竹园供电所。3、由富源供电有限公司竹园供电所在4月15日前免费完成小区线路居民户表更换及安装工作,自4月15日居民小区居民用电执行0.51元/kWh价格。
三、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对大拖乌新村居民用电问题进行跟踪服务,直至此问题彻底解决。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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