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8-3-29 13:52:52

曲靖停车难、停车收费、占道经营……你关心的这些问题有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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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日报“掌上曲靖”客户端“两会”期间“我给两会捎个话”市民留言反映问题的情况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曲靖日报“掌上曲靖”客户端“两会”期间“我给两会捎个话”市民留言反映问题〉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11号)要求,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麒麟区对照内容、自领任务,经梳理分类,共有2类4方面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曲靖市城市停车难,吃个早点停车收费,上个厕所停车收费,办个事收费,除了收费还是收费?一年所交的税去哪了?只知道搞几个穿绿衣服的人就守着车位划线收费。这样十分影响城市形象,也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

(一)关于“曲靖市城市停车难,吃个早点停车收费,上个厕所停车收费,办个事收费,除了收费还是收费?”的问题

城区有偿停车服务,是全国各大城市为缓解停车资源紧张,规范停车秩序、合理调配城市公共资源而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为有效盘活城市资源,经营城市,2011年,经麒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曲靖市麒麟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中心城区有偿停车、道路清障、户外广告和公共自行车等服务。收费标准为:小型汽车20分钟以内免费,21分钟—60分钟为3元/车次,1小时以上每车次每小时3元,实行计时叠加收费)进行收费,停放时间超过20分钟但不足1个小时的按1个小时收费。收费时间从早8:30至晚19:00,晚19:00至次日8:30之间没有收取停车费用。

该反映问题已办结,建议销号。

(二)关于“一年所交的税去哪了?”的问题

曲靖市麒麟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每年的税收,按照税务标准,已按时上缴麒麟区国税局和麒麟区地税局,每年的财税状况,都接受市、区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该反映问题已办结,建议销号。

(三)关于“只知道搞几个穿绿衣服的人就守着车位划线收费。这样十分影响城市形象,也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

为加强收费员队伍的正规化管理,曲靖市麒麟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了收费队伍的服装,在显眼位置印制了“交通服务公司”标识,并在收费区域放置了公示牌,公示内容包含了收费标准、收费时间和监督电话,方便市民识别和监督举报;车位的施划,是按照道路实际情况和交管部门的意见,统一组织施划的,不存在随意施划车位的现象;停车收费不但没有影响城市形象,而且通过合理的设置车位、督促车辆顺向有序停放等措施,有效规范了中心城区的静态交通秩序,大幅提升了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收费依据为:《曲靖市麒麟区发展与改革局关于对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停放机动车收费的批复》(麒区发改收费〔2011〕4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11〕21号)、《关于转发曲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麒区发改收费〔2017〕7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分类分级差收费标准方案〉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11〕18号)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没有法律依据收费的现象。

该反映问题已办结,建议销号。

二、“曲靖中心城区路边铺面前的停车位都是承包给私人的,导致停车难,到处收费,这合理吗?”的问题

为方便市民停车需求,结合道路实际,在人行道大于9米并具备停车条件、不影响市民通行和可供车辆出入的情况下,由商户向片区执法大队提出申请,片区大队实地勘察后,对具备施划条件的地段,由行政审批中心严格按程序审批,不存在承包给私人的问题。行政审批所收费用均全部上缴到区级财政。

该反映问题已办结,建议销号。

三、“曲靖城区在很多地方停车极不方便、小到医院看病、银行取款,大到职能部门办公,因没有停车场、停车位、经常被罚款。建议在废旧场地、小区空地等设立停车场。”的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曲靖中心城区车辆保有量呈逐年增加态势,停车资源紧张的状况日愈凸显,确实需要在适当区域增设停车场站。但在废旧场地、小区空地等区域建设停车场,涉及规划、国土及产权归属问题,需要多方协调,才能按要求建设。2018年是停车场站建设的调查年,麒麟区将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规划、国土和产权归属部门做好停车场地选址工作,计划2019年在合理位置规划停车场站的建设工作,并积极引导单位、小区逐步提供有偿停车和错时停车服务,有效缓解曲靖中心城区停车难的现状。

四、“艺术剧院门口的枫苑,一年365天,天天非法占道经营无人管!”的问题

2017年,麒麟区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在中心城区59条主次干道,开展了“网格化”责任管理,严厉打击了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针对艺术剧院门口枫苑占道经营的问题,麒麟区已经积极协调产权方艺术剧院,对原有20个临时摊点进行了取缔。同时,由艺术剧院出资修建了20个售货亭进行入店经营。每天早8点至晚10点安排执法队员进行日常监管,目前秩序良好,今后若发现占道经营行为都将严管重罚,做到常态化管理。

该反映问题已办结,建议销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富源县竹园镇大拖乌新村用电情况报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转来我市2018年“两会”期间,曲靖日报“掌上曲靖”新闻客户端“我给两会捎个话”的市民留言:“何时才能见‘光明’?富源县竹园镇乐乌村委会大拖乌新村已经建起来8年,现如今仍然没有通电,要么没电,要么用工业用电,每度电1.5元,百姓苦啊!”要求我委解决大拖乌新村的用电问题。

我委于2018年3月8日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李绍坤调研员携曲靖供电局熊俊副局长,会同富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富源供电有限公司、富源县竹园镇政府有关领导到大拖乌新村现场核实解决问题。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电力供应情况:竹园镇大拖乌新村,位于富源县竹园镇乐乌村委会大拖乌村,始建于2011年8月,占地面积21.3亩,现建成房屋26套。该小区按照政府相关新村建设搬迁项目,由杨红良牵头集资、政府补贴建设。小区现在住用电户数13户,皆由大拖乌老寨子搬迁入住,目前均正常用电,不存在没有通电情况。

(二)电价情况:大拖乌新村现用电变压器属于杨红良私人所有,电力用途主要是一般工商业用电。现对总表执行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非居照明)_不满1千伏,目录电价0.655元/kWh。由于小区在建时没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一户一表的配套设施完善,村委会及村民和变压器业主杨红良沟通,从杨红良变压器处接电使用,电费为1元/kWh,由村委会指定专人收取该小区居民电费后交由杨红良统一缴交竹园供电所。由于供电线路零乱存在损耗及专人管理存在一定管理费,导致小区居民用电电价在1.3-1.5元/kWh之间。

二、解决措施

(一)永久解决方案

由于全市2018年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及资金已经批复,无法增补项目。富源供电有限公司已将该小区用电改造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并积极向发改部门申报争取该项目2019年得到批复,项目批复后富源供电有限公司组织对该小区电力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用户一户一表,由供电所抄表、收费、管理到户,执行农村居民用电价格。

(二)临时解决方案

在未实施电网改造前,临时解决小区用户用电价格高的问题,经与业主杨红良协商同意,形成如下解决方案:1、将业主杨红良煮酒、农家乐用电与小区居民用电分开计量,小区居民单独分表计量,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目录电价:0.51元/kWh)。2、竹园镇政府重新指定专人免费收取大拖乌新村小区居民电费,确保准确收取居民用电电费,核对无误后由杨红良将小区居民电费和自身用电电费统一缴付竹园供电所。3、由富源供电有限公司竹园供电所在4月15日前免费完成小区线路居民户表更换及安装工作,自4月15日居民小区居民用电执行0.51元/kWh价格。

三、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对大拖乌新村居民用电问题进行跟踪服务,直至此问题彻底解决。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曲靖日报“掌上曲靖”客户端“两会”期间“我给两会捎个话”市民留言反映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曲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高度重视市民留言反映问题,对安排由曲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认真抓好办理落实,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纳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成立起草领导小组,细化立法时间进度安排及责任落实的文件,曲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已经草拟好并报送市人民政府审定。

二、禁放烟花爆竹的文件正在由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中。

特此报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编辑:曾奥

都看到这儿了,该有感情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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