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森警为小刺猬安新家
掌上曲靖讯 3月15日,马龙县森林公安局接一群众电话报称:“我在盛家田路边捡到一只小动物:刺猬,请求你们赶快来处理下”。接报后民警汇同县林业局野保办工作人员赶往现场查看,经查看刺猬身上没有外伤,由于刺猬幼小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马龙县森林公安民警将其送往曲靖市野生动物救助站,为小家伙找到了一个舒适、安全的栖息环境。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1521106127831bc265780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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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公安民警提醒:刺猬属“国家三级保护野生动物”,养殖必须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未办理养殖属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刘扑荣 罗培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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