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民警查获两箱可疑物,竟然是......
掌上曲靖讯11月28日上午,会泽县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G85渝昆高速公路会泽段的待补服务区设置查缉点对过往车辆开展日常查缉工作。11时许,一辆牌号为云C313**昭通至昆明的大型客车驶入服务区查缉点。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行李柜中两个纸箱包装的物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开箱查验,结果发现箱中塞满了香烟。经现场清点,共有“云烟”“红梅”等品牌香烟49条,价值14000余元。期间,民警让驾驶员出示合法运输卷烟的相关手续时,驾驶员未能出示相关手续,民警怀疑涉嫌非法运输卷烟。随后,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民警联系了会泽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http://p3.pstatp.com/large/47230002404c1c434a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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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执勤民警介绍,大客车驾驶员易某,今年51岁,是云南省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的员工,负责昭通、昆明往返旅客的运输。11月28日8时40分左右,易某接到昭通某托运部范某送来的两箱货物,让他帮忙托运至昆明。易某涛询问得知是普通货物后,就让其搬进行李柜中。11时许,车辆驶进G85渝昆高速待补服务区休整并接受民警检查。在检查中,民警查获两箱香烟。
目前,案件已移交会泽县烟草专卖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崔祥
警方提示:
托运或自带卷烟有哪些规定?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由此可见,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运输卷烟的,要一律依法申领和使用准运证,否则,将会构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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