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小白 发表于 2017-12-2 09:03:40

曲靖市检察院深化改革防范冤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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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路宏刚)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近年来深化改革,积极适应新的诉讼制度,改变案件办理模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全力防范冤错案件。

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改变“就案办案”模式,建立引导监督机制。对重特大案件、疑难案件、社会影响大的热点案件,坚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今年以来,共对31件重大案件、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会泽“9.29”案件发生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共同提前介入,先后7次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书面提出需要补充侦查意见43条,两次组织公诉人员参与补充侦查过程中的实地查勘现场,并在查勘中获取了关键物证。对社会影响大、被害人较多的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加大提前介入力度。今年上半年,共对涉案金额上亿、涉案被害人众多的3起集资诈骗、贷款诈骗案等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多次与侦查人员交流意见,提出多条引导侦查意见,为案件的顺利起诉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准确有力打击此类犯罪。

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改变“坐堂办案”模式,建立复核调查、案件质量通报机制。制定了《预防冤假错案十二条意见》,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冤错案的发生。对涉命案件,要求承办人必须到案发现场实地查看;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存在重大认识分歧的案件,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亲自阅卷,参与关键证据复核,通过亲历亲为,对案件作出全面准确的把握和判断;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共性的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质量。

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改变“闭门办案”模式,建立听取各方意见机制。认真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为律师执业创造条件,重视听取律师意见,要求凡是有辩护人的案件一律主动听取辩护人意见。今年上半年,为辩护人提供阅卷341次,听取辩护人意见200件。同时,注重咨询合作、听取专家意见,与技术部门建立了长期的咨询合作机制,对重大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中的鉴定意见,提交技术部门进行同步文证审查,为鉴定意见的准确与否提供技术把关。

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改变“以侦查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强化出庭公诉质量。改变以“侦查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有效运用庭前会议提高庭审效率,加大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力度。市检察院在办理9.29会泽特大杀人案中,由于案情重大、涉及的被害人较多,为防止庭审停滞及拖延,先后两次参加庭前会议,与辩护人、被害人家属及代理人,就程序性、部分实体、民事赔偿、证人出庭作证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庭前交流,并在庭前就各方面的问题达成最大范围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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