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公安提醒:理性选择投资 勿入传销陷阱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钱妍杏)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爱心慈善”“电商”“国家扶贫”“万商西进”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导致大量群众上当受骗。为此,曲靖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社会公众,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切勿坠入不法分子的传销陷阱。
一是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突出特征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也就是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二是慎重选择投资对象。在选择成为网店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工商、商务、工信等部门政府公开网站,查询相关网站、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
三是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理财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与此同时,以下活动可能涉嫌传销,请人们务必提高警惕:
1、在互联网上建立专门网站,以“股权投资”“境外债券、股权”“网络游戏”“爱心慈善事业”“点击广告返利”等为噱头,许以高额回报,引诱网民参与;
2、推出“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购物返本”等运营模式,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通过发展渠道商、加盟商、代理商、会员并进行实际或虚拟消费,从中收取一定比例佣金;
3、以“资本运作”“无店铺连锁销售”“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万商西进”“国家扶贫项目”为名,以投资、参观、观察、观光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或一对一进行授课,用“快速致富、国家扶持、梦想”等词语对参与人进行“洗脑”;
4、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体验馆、概念店等,采取发展加盟商、收取加盟费的形式发展人员;
5、以介绍职业、介绍投资项目、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为名,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举办招商会、推介会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6、利用亲属、朋友、同乡身份,实施上述传销活动;
7、利用名人、专家、知名媒体、政府场所等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实施上述传销活动。
一旦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入传销组织,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并及时拨打0874-12315、0874-110或0874-3935625,向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