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谎称被盗回国索赔,男子一年半骗保10余万被判3年
在境外旅游时被蟊贼光顾实在是一件令人扫兴的事,如果购买了境外旅游险则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旅行者减少损失。但如今,有人对这份保险也动了歪心思。10月13日下午,上海首例涉外旅游险保险诈骗案公开审理,指控被告人黄某在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间,多次谎称自己在境外旅游时财物被盗,以此向其投保的多家保险公司索赔达10万余元,该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初尝甜头后变本加厉谎称被盗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虹口区检察院检察长金建庆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黄某进行骗保的投保记录、理赔申请记录、询问笔录等6组关键性证据,围绕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阐述了检方观点,并提出了量刑建议。
检察院透露,2016年春节前夕,黄某到泰国芭提雅旅游,下飞机的第一天就被偷走了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和随身携带的现金1000多元人民币。黄某便向当地警察报警。报警时他突然“灵机一动”,“我想既然被偷了就多报些东西,如果保险公司能赔付我最好,不赔付也没损失。”于是在被盗物品一栏里,黄某多填了一部佳能相机和一个金利来品牌钱包。
没想到回国后,保险公司根据他提供的报警记录,将黄某所说的所有被盗物品都理赔给了他。黄某一共收到了8000余元理赔款,其中有5000余元是对虚报的相机和钱包的理赔。当时赴泰国跟团游的网络报价在2000元至4000元之间,这样算来,黄某不仅没有损失,还赚了一笔。
尝到了甜头的黄某并不打算就此罢手,反而变本加厉,在之后的几次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旅行中,他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在旅行目的地报警谎称被盗,回国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共骗得理赔款10万余元。
属新类型保险诈骗案
金建庆办理了这起新类型的保险诈骗案。接案后,他查阅了该案案卷,询问了被害保险公司的8位员工调查核实案情,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并对黄某进行法治教育。最终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退回了全部赃款。
金建庆认为,黄某对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的程度,并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10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保险诈骗罪。法庭当庭作出判决,检察官指控罪名成立,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金建庆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本案的依法办理,对就早、就小打击和预防新类型保险诈骗犯罪具有积极的警示意义,让保险公司对这种小、微式的犯罪方式引起充分关注,提醒保险公司加强风险防范意思,完善理赔审核认定制度。同时也暴露出保险行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投保人诚信评价机制的重要性。金建庆还表示,检察机关也将依托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帮助相关保险公司堵漏建制。 也有部分外地人也贪小便宜,贪小便宜不分地域和国界,请你不要一概而论,不要说出不利于我国团结的无知性地域论! 现在保险公司联网了,大数据一分析,破绽就露出来了。 又是上海一男子系列[捂脸] 搞一次就好。连续骗。当人家保险公司是傻的。 所以说保险不是骗人的 缓刑3年,骗了10多万,只罚5万 那个10多万他不用退么? 这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受教育的还是在中国受教育的? 判的真是重 判得太轻!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丢人[捂脸] 可以,墙都不服, 懂吗 牛逼克拉斯 保险可以啊 没事找事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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