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研究学者:国共两党的命运在其早期党章中已埋下伏笔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通过了中共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党章。中共早期领导人蔡和森曾说过,一大时的中国共产党“只能说是宣传机关,而说不上政党”,而二大时,才成为一个“有政策的决议”的“政党”。(石川祯浩《中共二大与中共党史研究史》)中共二大党章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最后完成,从此这个年轻的政党有了自己的立党之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
2017年7月20日,时值中共二大召开95周年之际,一场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静安区委主办、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承办的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来自中央、上海市委、广东省委等党史研究室、北京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围绕中共二大与党章研究、与党的历史探索等问题展开讨论。
其中,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科员周晓辉指出,国共两党的早期党章均是以俄共党章为蓝本制定的,然而二者在大体相同的模式下又存在着关键的差异,而这些差异对两党日后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1924年国民党一大党章与俄共八大党章基本结构非常相似,大部分条文几乎雷同,可以说是基本上照搬照抄。”相比之下,周晓辉发现,中共二大党章则在借鉴俄共八大党章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压缩以及部分调整。
周晓辉认为,中共二大党章与国民党一大党章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中共更重视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是列宁党建学说中的重要组织原则,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密切相连的。而在孙中山看来,三民主义更适合中国国情,“民主集中制”被国民党视为工具,终流于形式。中共则视“民主集中制”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坚持严格的纪律,成为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高度组织化政党。
其二,与国民党相比,中共更加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国民党从中央到地方设置五级党部,一大党章规定“区分部为本党之基本组织”,但由于党员规模扩大、未深入农村地区等原因,导致国民党基层组织不健全,区分部、区党部有名无实。
而中共二大党章则对基层组织进行了详细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其附近,凡有党员三人到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力求党组织覆盖全体党员。对此,中共领导人刘少奇曾有评价称,“我们的党组织基础放在社会组织的细胞中。”
其三,中共相对国民党而言更为强调“必须深入群众”,并优先发展工人党员。国民党自称代表全民利益,吸收党员来者不拒,几乎没有限制,结果在党员数量迅速膨胀下党组织形态散漫如故。而中共深入群众的建党原则则充分显示其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特别说明称:“我们之所以要制定这个决议,就是要把党建设成为无产阶级政党,成为能够施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大的群众党,这个党不是学会,不是少数人空想的革命团体。”
“与国民党一大党章几乎照搬照抄俄共党章相比,中共是吸收借鉴,制定、修改党章过程中有着自己的改造和再改造。这种再创造,实际上是力图建立中国化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最初尝试。”周晓辉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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