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
曲靖日报讯(记者张译文)记者在7月18日我市召开的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新闻通气会上获悉,6月21日,我市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意见》,这是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管理是指政府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和项目等清单,清单之外的领域都可以自由进入,即“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一种全新的投资准入管理模式,相比“正面清单”规定市场主体可以做什么,负面清单明确公布准入负面清单,放宽企业投资准入。这是一种更加开放、更加透明、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也是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的有效方式。
《意见》第一个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列明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第二个部分公布了准入负面清单,放宽企业投资准入。禁止准入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建设,明确了417项禁止准入类项目和37项禁止外商投资产业;核准准入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建设,明确了81项核准准入类项目;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第三个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配套、协调改革, 加强监察、提高效能,动态调整、分类指导等四项保障措施。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是我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投资主体活力。负面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将极大激发各类投资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尤其是民营资本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有利于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激发市场活力,对稳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可以将企业投资引向新领域和新业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条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的良好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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