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评“台上捐20万台下出两千”:伪慈善不容宽恕
炎炎夏日,冒出了三则涉及“慈善”的新闻,让人心里拔凉拔凉的:一家企业,台上给希望小学递去面额“贰拾万元”的支票模型,台下却只肯兑现2000元;某地,旧衣物被市民投进印有“爱心”字样的回收箱后,转手竟被卖到非洲;还有企业,名义上组织大学生去乡村支教,实际上却是办辅导班赚钱。沽名钓誉、敛财牟利,为啥假借慈善的名义?首先,伪慈善的“投资回报率”颇为诱人。捐赠者把2000元吹成20万元,宣传效果乘了百倍,可谓一本万利;居心不良者把大家无私捐献的财物轻松变现,更可谓是空手套白狼。如此好赚,自然有投机者垂涎。
其次,伪慈善还有相当之大的迷惑性。面对需要救助的群体,我们难免会卸下心防,产生行善的冲动。白骨精、红孩儿等,都曾利用唐僧的善意下套,倚势而擒,莫能得近,以善迷他,却到得手。孙行者也劝他师傅:“且把这慈悲心收起。”
可见,居心不良者可以借慈善的感召力惑众。同时,因为披了慈善的羊皮,行骗者往往心存侥幸,自认为是打擦边球,可以蒙混过关、大事化小。
打着慈善幌子招摇撞骗,这种行径的危害不容小觑。支教的大学生,因为行善而受骗,又无意中骗了别人,受了指责和委屈,这怎能不落下心理阴影?同样的,希望小学的师生,成了跟支票模型一样的摆拍道具,又怎能不受伤害?施助者的善意被消费后,他们再想施助时不免瞻前顾后。同时,受助者被侵犯了尊严。伪慈善之恶,实在不容宽恕。
伪慈善得管,更得严管。此前,无论是在直播当中搞假捐款的,还是在灾害过后搞假募捐的,都有遭到警方调查或法律审判的先例。这种案例应该多加宣传。占据头条的,不应该是“做慈善者被讹、被骗”,而应该是“假借慈善名义行骗者受到惩戒”。每一则伪慈善新闻,就该有相应的制裁行动,并应有后续的相应安排以弥补管理漏洞。
惩治伪慈善,该出手时就出手。只有重拳出击,才能够激浊扬清,降低行善的成本,增加整个社会的善意,从而人人都愿意献出自己心里的那份爱。
(原题为《慈善的名义,不容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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